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“挖矿”(即通过计算机运算生成虚拟货币的过程)曾一度被视为“高收益”行业,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早已明确:全面禁止,作为传统能源大省,山西因煤炭资源丰富、电力成本相对较低,曾成为部分虚拟货币挖矿者的“理想之地”,但这一行为在现行法律和政策框架下,不仅违法,更面临多重风险,本文将结合国家政策与山西地方实践,解析“山西挖矿虚拟货币”的违法性及具体后果。

国家层面:虚拟货币挖矿被列为“淘汰类产业”,全面禁止

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经历了从“限制”到“全面禁止”的过程,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并要求各地“全面关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项目,严禁新增任何虚拟货币‘挖矿’项目”,这一政策的核心逻辑在于:虚拟货币挖矿能耗极高,与我国“双碳”目标(碳达峰、碳中和)严重冲突,且易滋生金融风险、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问题。

根据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,淘汰类产业是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不具备生产条件、严重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、危害人身安全、产品质量低劣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、技术、装备和产品,虚拟货币挖矿因“浪费能源、污染环境、无实际社会价值”被纳入此类,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境内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,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。

山西地方实践:严控挖矿行为,违者将受多重处罚

作为能源大省,山西既是国家“双碳”目标的重要责任主体,也是虚拟货币挖矿的“重灾区”之一,为落实国家政策,山西省多次出台文件,明确对虚拟货币挖矿“零容忍”。

政策层面:严禁新增,存量清零
2021年10月,山西省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坚决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要求“全面排查清理虚拟货币‘挖矿’项目,严禁以任何名义、任何方式新建或扩建虚拟货币‘挖矿’项目,对现有存量‘挖矿’项目坚决予以关停”,山西将虚拟货币挖矿纳入能耗双控考核重点对象,对挖矿行为“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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